一、、总则
学院学术委员会是文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,,在学院院长的辅导下对全院的科研、、 讲授、、学科建设等重大学术行动提出决定,,在科研规章制度的制订、、学术行列建设、、钻研项 目申报、、学术成就评审等工作方面进行具体领导和决策。
二、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法式
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由教研室主任、、高级职称老师、、学院掌管人组成,,任期五年。各位 委员对学院学术方面的问题充分颁发自己的定见,,积极参加系重大学术问题的解决并以无记 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。
三、、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
(一)审议学院有关科研和讲授的长远发展规划和鼎新规划。
(二)组织申报重点学科,,并讲授评估查核。
(三)评比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科骨干,,并进行查核。
(四)组织本院的学术活动,,推动学术互换和科研合作。
(五)推荐学院优良科研成就奖和讲授成就奖。
(六)推荐、、审核提升职称的老师提交的申报资料。
(七)实现学院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工作。
四、、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,,由文学院院务委员会掌管诠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