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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评教制度

颁布日期: :2023年10月10日   起源: :    点击量: :

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实时相识和把握讲堂讲授情况,,进一步加强讲授治理,,提高讲授质量,,推进老师相互学习共同进取,,遵循《呼和浩玖鼎集团官网学院听课评教制度》,,结合我院现实,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听课评教人员及听课节数

1、听课评教人员: :学院院长、党总支书记、教研室主任及整个任课老师。

2、学院院长每学期8节以上。

3、党总支书记每学期4节以上。

4、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8节以上。

5、每任课老师每学期6节以上。

二、听课评教治理制度

1、学院院长、党总支书记、教研室主任及所有任课老师必须参与听课评教活动。

2、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实现听课次数,,所听课程、班级、功夫可自定或凭据教研室的听课铺排进行。

3、听课人员必须当真填写《玖鼎集团官网听课笔记》。

4、听课后必须组织评教活动,,把讲授中存在的不及和利益一并提出,,改进不及,,弘扬利益。

5、所有讲授人员都要器重听课评教信息的分析与钻研,,实时改进讲授,,提高质量。

三、其它

1、本制度在执行中如有与上级划定不符之处,,按上级划定执行。

2、本制度自2018年9月1日起试行。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2023年10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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