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学院为实时相识和把握讲堂讲授情况,进一步加强讲授治理,提高讲授质量,推进老师相互学习共同进取,遵循《呼和浩玖鼎集团官网学院听课评教制度》,结合我系现实,特制订本制度。。
一、听课评教人员及听课节数
1、听课评教人员:::院长、各教研室主任及整个任课老师。。
2、院长每学期6节以上(特殊情况之外);;;
3、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8节以上(特殊情况之外);;;
4、每任课老师每学期6节以上(特殊情况之外)。。
三、听课评教治理
1、院长、各教研室主任及所有任课老师必须参与听课评教活动。。
2、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实现听课次数,所听课程、班级、功夫可自定或凭据教研室的听课铺排进行。。
3、听课人员必须当真填写《玖鼎集团官网听课笔记》。。
4、听课后必须组织评教活动,把讲授中存在的不及和利益一并提出,改进不及,弘扬利益。。
5、所有讲授人员都要器重听课评教信息的分析与钻研,实时改进讲授,提高质量。。
四、其它
1、本制度在执行中如有与上级划定不符之处,按上级划定执行。。
2、本制度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。。
3、本制度由音乐学院掌管诠释。。